关于举办第二届“潍坊市慈善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二届“潍坊市慈善好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市属各开发区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0年是我市慈善事业迅速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各级慈善总会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组织了一系列慈善宣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慈善宣传的新闻精品。为进一步激励新闻媒体关注支持慈善工作,鼓励新闻工作者多出慈善宣传报道的好作品,更好地营造慈善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市慈善总会决定继续举办“潍坊慈善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种类
本届“潍坊慈善好新闻奖”分四个类别进行评选,即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及摄影类,每个类别分别设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
文字类:消息、通讯、特写、综述、侧记、评论、专版专栏
广播类:新闻(含新闻性专题节目)
电视类:新闻(含新闻性专题节目)
摄影类:反映新闻性事件和人物的照片
二、评选标准
(一)内容真实、准确,主题鲜明,时效性强,格调健康,内涵深刻,具有一定的思想性。
(二)以反映慈善事业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反映慈善工作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反映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文字消息1000字以内,其他类文字限定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30分钟以内。
(五)新闻摄影作品要内容真实,现场抓拍,形象生动,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
三、报送要求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发表于县级以上的正规新闻媒体,作品发表时间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
文字类一式10份(报纸、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9份,电子版文稿1份);新闻图片单幅作品或组照送原样报(刊)1份,原底片洗印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附文字说明1份;广播类录音带(盒式)2份,附文字稿一式5份(电子版文稿1份);电视类新闻、专题VCD或DVD光盘2份,附文字稿一式5份(电子版文稿1份)。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电子版发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三)作品作者姓名以推荐表为准,署名人数以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刊播时的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报纸专版报送时以刊登时的作者和责任编辑人数及排序为准,作者人数5人以上或编辑人数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专栏作者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
(四)广播、电视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评选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各县市区参评作品需由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推荐。
(六)参评作品需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报送,条件不符者将不予参评。
四、表彰奖励
报送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市慈善总会将颁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
(一)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二) 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 获奖者在新闻媒体公布。
五、报送时间、地址
(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9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址: 潍坊市东风东街5278号(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417房间 潍坊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邮 编: 261061
电子邮箱: WFCS8868817@163.COM
联系电话:8868817
附表1:第二届潍坊慈善好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表2:第二届潍坊慈善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表3:第二届“潍坊慈善好新闻奖”摄影作品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