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民政局、慈善总会、教育局、人口计生局、团委、妇联:
为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解决入学难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市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决定,7月中旬至8月下旬,在全市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原则
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的办法,使贫困大学生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确保不让一名潍坊籍大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二、资金筹集
救助资金采取多部门参与、多渠道募集的办法,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大学生的救助活动。民政、慈善、教育、人口计生、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贫困大学生救助。
三、救助范围
1、潍坊户籍。
2、2012年参加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且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大学生。
3、贫困孤儿;因父或母病故的单亲家庭;重大疾病致贫家庭;特困残疾人家庭;革命烈士等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双下岗职工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贫困家庭;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大学生。
4、考取师范、农林、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四、救助标准
按照家庭贫困程度,原则上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低保家庭每人4000元,特别困难的最高救助5000元。
五、申请审批程序
1、调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对本级贫困大学生(含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2、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潍坊市2012年贫困大学生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身份证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录取信息)、城乡低保证复印件、非低保家庭由村居(社区)、镇(街道)两级出具的贫困证明和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关证明材料,孤儿、病残、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须说明。经村居(社区)、镇(街道)填写审查意见,并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所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3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审批。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要及时组织教育局、人口计生局、团委、妇联对本级贫困大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救助标准。
4、救助。对低保家庭的大学生,按4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其中省、市每人补助2000元,各县市区配套2000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非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原则上给予3000元的救助,由各县市区自行筹集资金,市级给予适当补助。
六、时间安排
1、7月中旬,下发通知,对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
2、7月31日前,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组织对本级救助贫困大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名单由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审核,公示后,上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3、8月25日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共同对市级救助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救助。
七、工作纪律及要求
1、慈善助学活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摸清实情,确保救助金全部用在贫困大学生身上。
2、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救助金的,由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救助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录取高校。
3、工作人员不按标准、程序审核审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潍坊市2012年贫困大学生救助申请表
2、2012年潍坊市贫困大学生救助汇总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潍坊市2012年贫困大学生救助申请表
县(市、区):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录取院校 及 专 业 | 准考证号 | ||||||
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 ||||||
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 | 是 否 低保户 | 是□ 否□ | |||||
低保证号 | |||||||
救助理由 | |||||||
村居(社区)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复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会审意见: (存档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后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城乡低保证复印件,非低保的由村居(社区)、镇(街办)两级出具贫困证明和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2012年潍坊市贫困大学生救助汇总表 | ||||||||
单位: | 填报时间: | |||||||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毕业学校 |
县市区慈善总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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