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慈善总会 关于举办首届“八九医院杯慈善好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潍坊市慈善总会
关于举办首届“八九医院杯慈善好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市各新闻单位:
各级慈善组织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组织了一系列慈善宣传活动,涌现了一大批宣传慈善的新闻精品。为进一步激励新闻媒体关注支持慈善工作,褒奖激发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鼓励新闻工作者多出慈善宣传报道的好作品,更好地营造慈善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动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潍坊市慈善总会决定举办首届“八九医院杯慈善好新闻奖”评选活动。
一、参评种类
本届“八九医院杯慈善好新闻奖”分四个类别进行评选,即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及摄影类,共评选获奖作品总数为24件,其中四个类别各6件,每个类别分别设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
文字类:消息、通讯、特写、综述、侧记、评论、专版专栏;
广播类:新闻(含新闻性专题节目);
电视类:新闻(含新闻性专题节目);
摄影类:反映新闻性事件和人物的照片。
二、评选标准
(一)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时效性强,社会效果好。
(二)以反映慈善事业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反映慈善工作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反映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其他类文字限定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30分钟以内。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字数可适当放宽。
(五)新闻摄影作品要内容真实,现场抓拍,形象生动,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
三、评选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发表于县级以上正规新闻媒体,作品发表时间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
(二)参评作品,文字类一式10份(报纸、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9份,电子版文稿1份);新闻图片单幅作品或组照送原样报(刊)1份,原底片洗印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3),附文字说明1份;广播类录音带(盒式)1份,附文字稿一式5份(电子版文稿1份);电视类新闻、专题VCD或DVD光盘1份,附文字稿一式5份(电子版文稿1份)。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电子版发至市慈善总会电子邮箱。
(三)作品作者姓名以各单位推荐表为准,署名人数以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刊播时的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报纸专版报送时以刊登时的作者和责任编辑人数及排序为准,作者人数5人以上或编辑人数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专栏作者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
(四)广播、电视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评选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各县市区参评作品需由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推荐。
报送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市慈善总会将颁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
(一)一等奖奖金600元;二等奖奖金4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二)获奖作品将集结出版《第一届潍坊慈善好新闻获奖作品集》,免费发给获奖者。
(三) 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 获奖者在新闻媒体公布。
五、报送时间、地址
(一) 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6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 作品报送请使用特快专递或专人报送,以免延误或丢失。
(三) 报送地址:潍坊市慈善总会(潍坊市东风东街5278号老年福利服务中心419房间),邮编:261011
电子邮箱:WFCS8868817@163.COM 联系电话:8563332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表1:
首届八九医院杯慈善事业好新闻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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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作品标题 | 作者姓名 | 体 裁 | 字数 | 刊发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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